“沈晏清,你一个破落户,也配来这烟雨楼?
”“今年的花魁可不是你这种穷酸秀才能肖想的!”我爹刚下葬,未婚妻就带着新欢堵上门,
当着满堂宾客的面,将我狠狠踩在脚下。新欢是知府家的公子王自川,他搂着我的未婚妻,
满脸得意。我看着他们,擦掉嘴角的血,笑了。“王公子说得是,区区花魁,确实不配。
”“我想要的,是你马上要到手的一切。”1“砰!”上好的紫檀木桌被踹翻在地,
满桌的珍馐佳肴碎了一地,汤汁溅了我一身。“沈晏清,你爹都进棺材了,
你还有脸来这烟雨楼吃白食?”一个尖利的女声在我头顶炸开,我抬起头,
看到了我那即将过门的未-婚-妻,林婉儿。她今天穿得格外明艳,一身石榴红的长裙,
衬得她肌肤雪白。可她那张漂亮的脸上,此刻却写满了鄙夷和刻薄。在她身边,
站着一个满身绫罗的华服公子,正用一种看垃圾的眼神打量着我。是知府家的公子,王自川。
林婉儿见我不说话,愈发得意,声音也拔高了八度,确保整个烟雨楼的客都能听见。
“大家快来看啊,这就是城南那个短命鬼秀才的儿子,沈晏清!他爹尸骨未寒,他倒好,
拿着我们林家给的丧葬钱,跑到这烟雨楼来快活了!”一瞬间,
整个大堂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。鄙夷,嘲弄,幸灾乐祸。我爹是秀才,一辈子清高,
却穷困潦倒,前几天积劳成疾,去了。林家是我爹生前为我定下的亲事,
林婉儿的爹是个不大不小的布商,想着攀附我爹的秀才功名,日后好有个靠山。可惜,
我爹到死,也只是个秀才。他一死,这门亲事,自然就成了林家的耻辱。
我攥着袖中的一封信,那是我爹的绝笔,让我来烟雨楼交给一位故人。可我没想到,
会在这里撞上林婉儿和王自川。“婉儿,跟这种人废什么话,晦气。
”王自川不耐烦地搂住林婉儿的腰,掏出一张银票扔在我脸上,“拿着钱,滚出去,
别脏了本公子的眼。”银票轻飘飘地落下,像一片雪花,却比冰雪更冷。
林婉儿娇笑着靠在王自川怀里,“还是王公子大方,哪像某些人,穷得叮当响,还死要面子。
”她的话像一根根针,扎在我心上。我缓缓站起身,捡起地上的银票,掸了掸上面的灰尘。
然后,我当着所有人的面,将那张一百两的银票,一点一点,撕成了碎片。“王公子赏的钱,
我沈晏清无福消受。”我抬眼,直视着他,一字一句道,“不过,我爹教过我,滴水之恩,
当涌泉相报。王公子今日的‘恩情’,我记下了。”王自川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。
他是什么人?知府公子,城中有头有脸的人物,何曾被人这样当面顶撞过?
“给脸不要脸的东西!”他怒喝一声,抬手就要一巴掌扇过来。我没躲。我知道,
这一巴掌下来,我就彻底成了全城的笑柄。但,就在他的手即将碰到我脸颊的瞬间,
一个清冷的女声从二楼传来。“王公子好大的威风,烟雨楼什么时候成了你家开的,
想打谁就打谁?”众人循声望去,只见二楼的雕花栏杆旁,站着一位身穿月白长裙的女子。
她脸上蒙着一层薄薄的面纱,只露出一双清澈如秋水的眼睛。即便看不清全貌,
但光是那身段,那气质,就足以让人心生摇曳。是柳家的千金,柳如月。这苏州城里,
若说谁家的财富能排第一,那非柳家莫属。柳家世代经商,生意遍布大江南北,富可敌国。
而这位柳如-月,是柳家唯一的嫡女,传闻她不仅貌美,更是个商业奇才,
柳家近几年好几笔大生意,都是她在幕后操盘。王自川显然也认出了她,
脸上的怒气瞬间收敛,换上了一副笑脸。“原来是如月小姐,误会,都是误会。
我只是在教训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下人。”“下人?”柳如月轻笑一声,
声音里带着一丝嘲讽,“我怎么瞧着,这位公子一身书卷气,倒不像是下人。反倒是王公子,
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喊打喊杀,失了体面。”王自川的脸一阵青一阵白。
他想巴结柳家不是一天两天了,自然不敢得罪柳如月。“如月小姐说的是,是我鲁莽了。
”他强压下火气,狠狠瞪了我一眼,“算你小子运气好!”说完,便搂着林婉儿,
灰溜溜地上了楼。林婉儿经过我身边时,还不忘用怨毒的眼神剜了我一下,
压低声音道:“沈晏清,你别得意,我们走着瞧!”我没理她。我的目光,
落在了二楼那个月白色的身影上。柳如月,我爹让我找的故人,就是她?大堂里恢复了喧闹,
但所有人的话题,都若有若无地围绕着我、王自川和柳如月。我整理了一下被弄乱的衣袍,
一步步走上二楼。柳如月的雅间外,站着两个护卫,见我走来,伸手将我拦住。
“我家小姐不见客。”我从袖中拿出那封已经有些褶皱的信,递了过去。“劳烦通报,
故人之子沈晏清,求见。”护卫狐疑地看了我一眼,还是拿着信走了进去。很快,
他便出来了,对我做了一个“请”的手势。我深吸一口气,推门而入。
雅间里点着清雅的檀香,柳如月正坐-在窗边烹茶,见我进来,她抬起头,
那双清亮的眼睛落在我身上。“坐吧。”她的声音很平静,听不出喜怒。
我依言在她对面坐下。她将一杯刚沏好的茶推到我面前,“尝尝,今年的雨前龙井。
”茶香袅袅,我却没心情品尝。“柳小姐,家父的信……”“我看过了。”她打断我,
将那封信放在桌上,“沈伯伯信中说,他与我父亲是旧识,希望我能看在故人情分上,
照拂你一二。”我心中一紧。我爹一生清高,从不求人,这封信,已是放下-了所有尊严。
“家父临终前,唯一的牵挂便是我。若柳小姐能……”“我为什么要帮你?
”柳如月再次打断我,声音依旧清冷,“商场不是善堂,我柳家更不是。沈公子,你觉得,
你身上有什么值得我投资的地方?”她的直接,让我有些措手不及。是啊,我如今一无所有,
凭什么要求人家帮忙?“我……”我一时语塞。柳如月看着我窘迫的样子,忽然笑了。
“不过,沈伯伯的面子,我不能不给。这样吧,我给你一个机会。”她说着,
从一旁的抽屉里拿出一份契书,推到我面前。“这是城西一间铺子的地契,位置偏僻,
生意惨淡,已经快要倒闭了。我把它交给你,一个月为期,只要你能让它起死回生,
盈利超过一百两,我不仅将这间铺子送给你,还会正式聘请你为我柳家商行的掌柜。
”我看着那份地契,心头巨震。城西那片地方,我知道,三教九流混杂,治安极差,
在那里开店,简直是自寻死路。一个月,盈利一百两?这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“怎么,
不敢?”柳如月挑了挑眉,“若是怕了,现在就可以离开,我另外给你一百两银子,
也算对得起沈伯伯的嘱托了。”她的话,激起了我骨子里的傲气。我爹穷了一辈子,
但从未向人低过头。我沈晏清,也不能!“不必了。”我拿起那份地契,站起身,
对她深深一揖,“多谢柳小姐给我这个机会。一个月后,我必将盈利奉上。”说完,
我转身就走。身后,传来柳如月带着一丝玩味的声音。“忘了告诉你,那间铺子,
之前是王公子一个远房亲戚在经营。你接手了,可要小心了。”我的脚步一顿。原来,
她什么都知道。她不是在帮我,她是在看戏。看我这条落水狗,如何与王自川那条恶犬,
斗个你死我活。我没有回头,只是嘴角,勾起一抹冷笑。王自川,柳如月……你们想看戏?
好。我就演一出好戏,给你们看。只是这戏的结局,恐怕不会是你们想看到的。
2走出烟雨楼,外面的阳光有些刺眼。我捏着那份轻飘飘的地契,却觉得它重逾千斤。
柳如月这一手,玩得实在是高。她既给了我爹面子,又把我推到了风口浪尖。
接手王自川亲戚的铺子,无异于虎口夺食。我若是输了,她没有任何损失,
还能看一出好戏;我若是侥幸赢了,就等于帮她敲打了王家,她坐收渔翁之利。而我,
从始至终,都只是一颗棋子。我回到位于城南的破旧小院,这里是我和爹相依为命的地方。
屋子里还残留着丧事的萧索气息,灵堂还没来得及撤下,爹的牌位孤零零地立在桌上。
我走过去,点上三炷香,跪在蒲团上。“爹,孩儿不孝,让您在天之灵还要为我担忧。
”“您一生清白,不与世俗同流合污,可孩儿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了。”“他们欺我,辱我,
踩我入泥。孩儿若不争,不抢,便永无出头之日。”“从今天起,您教的君子之道,
孩儿要先放一放了。若要成事,便不能怕手脏。”我对着牌位,重重地磕了三个头。
再起身时,我眼中的迷茫和悲伤已经褪去,取而代之的,是彻骨的冷静和决绝。第二天一早,
我拿着地契,来到了城西。还没走到铺子门口,就闻到一股刺鼻的馊味。铺子门前冷冷清清,
牌匾歪歪斜斜地挂着,上面“王记杂货”四个字也掉了一半的漆。
门板上被人用黑狗血泼得到处都是,苍蝇嗡嗡地绕着飞。我推开门,一股霉味扑面而来。
货架上东倒西歪地放着一些蒙尘的商品,地上全是垃圾,角落里还有老鼠跑过。
一个穿着满是油污的短褂,身材臃肿的中年男人正趴在柜台上打盹,听到动静,
不耐烦地抬起头。“买东西就自己看,别烦老子!”“我不买东西。”我走到柜台前,
将地契拍在桌上,“从今天起,这间铺子是我的了。”那胖子愣了一下,
随即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,哈哈大笑起来。“你的?小子,你睡醒了没有?
你知道我是谁吗?我表哥可是王自川王公子!”“我知道。”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,“所以,
现在请你带着你的东西,离开这里。”胖子脸上的笑容凝固了,他猛地一拍桌子站起来,
脸上的肥肉都在颤抖。“你他妈找死!敢抢老子的铺子!”他怒吼着,
抄起旁边的一根擀面杖就朝我头上砸来。我早有防备,侧身躲过,同时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。
胖子肥硕的身体像个皮球一样滚了出去,撞翻了一排货架,发出一声巨响。
“你……你敢打我!”他捂着肚子,疼得龇牙咧嘴。“我不仅敢打你,还敢杀了你,
你信不信?”我缓缓走过去,从地上捡起一块碎裂的瓷片,抵在他的脖子上。
冰冷的触感让胖子浑身一僵,他能感觉到,我不是在开玩笑。我眼里的杀气,是真的。
“我只说一遍,拿着你的东西,滚。”胖-子吓得屁滚尿流,连滚带爬地冲了出去,
连一句狠话都不敢放。解决了这个麻烦,我开始打量这间铺子。位置确实偏僻,
环境也确实脏乱差。但,这并不是它生意惨淡的根本原因。我走到后院,
发现这里堆满了发霉的粮食和布料。很显然,前任老板根本无心经营,
只是把这里当成一个仓库,还是一个管理不善的仓库。我将铺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,
把所有发霉变质的东西全部扔掉。忙活了一整天,铺子总算有了点样子。可问题也来了。
铺子是有了,卖什么呢?城西这片地方,住的都是穷苦百姓和一些走江湖的,
他们需要的是物美价廉的东西。可我身无分文,连进货的本钱都没有。
我坐在空荡荡的铺子里,陷入了沉思。硬碰硬,我肯定不是王自川的对手。想要破局,
必须出奇制胜。我的目光,落在了后院那堆被我扔掉的,已经发霉的粮食上。
一个大胆的念头,在我脑中形成。酿酒。寻常的粮食,自然卖不出高价。但若是酿成酒,
那价值就完全不同了。而且,我爹虽然是个穷秀才,却是个嗜酒如命的人。
他生前收藏了不少酿酒的古方,其中有一种,便是用略微发霉的粮食作为引子,
酿造一种名为“青霉酿”的烈酒。据说这种酒,入口辛辣,回味甘醇,是江湖豪客的最爱。
城西,最不缺的就是江湖豪客。这个险,值得一冒。说干就干。
我变卖了家里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,换来了几十文钱,买了几个大缸和一些必要的工具。
然后,我从那堆发霉的粮食里,仔细挑选出符合古方要求的,开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酿酒。
这个过程,远比我想象的要困难。温度,湿度,时间,每一步都必须精确控制。
我没日没-夜地守在后院,饿了就啃几口干粮,困了就在缸边打个盹。整整七天,
我几乎没有合眼。第八天清晨,当我打开其中一个酒缸时,一股浓烈而奇异的酒香,
扑鼻而来。成了!我舀起一勺,酒液清澈,入口辛辣如火,瞬间从喉咙烧到胃里,但随即,
一股醇厚的甘甜又从舌根涌起,回味无穷。就是这个味道!我欣喜若狂,
立刻将酒装进坛子里,然后用一块木板,歪歪扭扭地写了三个字。“沈家酒”。
我把酒坛子搬到店门口,只在木板上写了一行字。“烈酒一碗,只赠英雄。”我没有定价,
也不叫卖。我就坐在店门口,一边看书,一边等着我的“英雄”上门。城西的人来来往往,
都好奇地看着我这个奇怪的店家和那坛奇怪的酒,但没人敢上前。直到中午,
一个满脸络腮胡,背着一把大刀的壮汉,被酒香吸引了过来。“小子,你这酒,怎么个赠法?
”我抬起头,打量了他一眼,然后指了指旁边的石锁。“能单手举起它,并坚持十个数,
这碗酒,便送给你。”那石锁,至少有两百斤重。壮汉愣了一下,随即哈哈大笑,“有意思!
”他走到石锁前,吐了口唾沫在手上,猛地一发力,那巨大的石锁,
竟被他硬生生单手举了起来!“一,二,三……”周围看热闹的人,都跟着大声数了起来。
壮汉的脸涨得通红,青筋暴起,但眼神里,满是身为武人的骄傲。“……九,十!
”当数到十的时候,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喝彩。我站起身,亲自为他盛了一碗酒,双手奉上。
“壮士,请。”壮汉接过酒碗,一饮而尽,随即发出一声酣畅淋漓的大喊。“好酒!
”这一声“好酒”,就是最好的招牌。很快,一传十,十传百。整个城西的江湖汉子,
都知道了城南新开了一家“沈家酒”,老板是个文弱书生,但卖的酒,却是最烈的酒。
想要喝酒,不花钱,但得凭真本事。一时间,我这小小的铺子门前,
成了整个城-西最热闹的地方。每天都有各路好汉前来挑战石锁,成功的,
可以免费痛饮一碗;失败的,也不气馁,反而激起了好胜心,约定下次再来。我的铺子,
还没开始卖东西,就已经名声大噪。而这一切,自然也传到了王自川的耳朵里。
3.“沈晏清?那个穷酸,在城西卖酒?”烟雨楼的雅间里,王自川听着手下的汇报,
不屑地撇了撇嘴。他身边的林婉儿立刻附和道:“一个读书人,竟然去做商贾之事,
真是斯文扫地!活该他一辈子穷困潦倒。”王自川端起酒杯,抿了一口,“由他去折腾吧,
一个破落户,还能翻出什么浪花来?城西那地方,龙蛇混杂,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
不出三天,就得被人打断腿扔出来。”他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。在他看来,
我不过是一只可以随手捏死的蚂蚁。他不知道,这只蚂蚁,正在悄悄地挖着他的墙角。
“沈家酒”的名气越来越大,每天来我铺子门口挑战的人络绎不绝。我的酒,
一滴都没卖出去,但我的名声,却在城西这片地方,彻底打了出去。那些江湖汉子,
豪爽仗义,喝了我的酒,便认我这个朋友。他们开始叫我“沈秀才”,言语间颇为敬重。
我知道,时机差不多了。这天,之前那个第一个举起石锁的络腮胡大汉,又来到了我的铺子。
他如今已是我的常客,我们之间也熟络了不少。他叫张猛,是个镖师。“沈秀才,
今天又有什么新花样?”张猛笑着问。我从柜台下,拿出两坛封好的酒。“张大哥,
这是我新酿的两坛酒,想请你帮个忙。”“什么事?你说!”张猛拍着胸脯。
“我想请你把这两坛酒,送到城里最大的两家酒楼,‘醉仙居’和‘望江楼’的掌柜手上,
就说,是城西‘沈家酒’送他们品尝的。”醉仙居和望江楼,是苏州城最高档的两家酒楼,
也是王自-川家产业的一部分。张猛有些不解,“沈秀才,你这是……”我笑了笑,
“张大哥只管送去便是,别的不用多说。”张猛虽然疑惑,但还是爽快地答应了。
我看着他远去的背影,眼神变得深邃。鱼饵已经撒下,就看鱼儿上不上钩了。
醉仙居的掌柜是个精明的胖子,收到张猛送来的酒,本想直接扔掉。
一个城西不入流的小作坊送来的酒,能是什么好东西?但打开坛子的一瞬间,
那股霸道的酒香,让他愣住了。他小心翼翼地倒了一小杯,抿了一口。下一秒,
他眼睛瞪得溜圆。“好酒!好酒啊!”他做了半辈子酒楼生意,
品过的美酒没有一千也有八百,却从未喝过如此独特而醇厚的烈酒!另一边,望江楼的掌柜,
也是同样的反应。两位掌柜不约而同地做出了一个决定:必须找到这个“沈家酒”的主人,
拿下这酒的独家售卖权!第二天一大早,两辆华丽的马车,
一前一后停在了我破旧的铺子门口。醉仙居的钱掌柜和望江楼的孙掌柜,
几乎是同时冲进了我的店里。“沈老板!在下醉仙居掌柜,钱通!”“沈老板!
在下望江楼掌柜,孙福!”两人看到对方,都是一愣,随即眼中都燃起了警惕的火花。
我放下手中的书,慢悠悠地站起身。“两位掌柜,稀客啊。”“沈老板,
您就别拿我们开涮了。”钱掌柜是个急性子,开门见山道,“您的‘沈家酒’,
我们醉仙居全要了!您开个价吧!”“凭什么你们全要了?”孙掌柜不甘示弱,“沈老板,
我们望江-楼出的价,绝对比他高!这酒,我们要了!”两人当着我的面,就争吵了起来。
我也不说话,就这么笑眯眯地看着他们。等他们吵得差不多了,我才慢悠悠地开口。
“两位掌柜,稍安勿躁。”“我的酒,只有十坛。你们两家,谁也别想独吞。
”“我的规矩是,价高者得。一坛酒,底价五十两,每次加价,不得少于十两。现在,
开始吧。”五十两!听到这个价格,两位掌柜都倒吸一口凉气。要知道,
市面上最好的“女儿红”,也不过二十两一坛。我这五十两的底价,简直是狮子大开口!
但他们昨天都品尝过那酒,知道这酒绝对值这个价,甚至更高。一旦拿下,
必然会成为酒楼的招牌,引来无数豪客。短暂的犹豫后,钱掌柜率先开口。“六十两!
”“七十两!”孙掌柜立刻跟上。“八十!”“一百!”价格一路飙升,
两个平日里精明无比的掌柜,此刻都杀红了眼。我坐在柜台后,端起茶杯,轻轻吹着浮沫。
一切,尽在掌握。最终,十坛酒,五坛被醉仙居以每坛一百五十两的价格拍走,另外五坛,
则被望江楼以一百六十两的天价拿下。一天之内,我净赚一千五百五十两。
送走两位心满意足又肉痛不已的掌柜,我看着桌上那厚厚一沓银票,心中却没有太多波澜。
这只是第一步。很快,王自川就会知道这件事。他会怎么做呢?是恼羞成怒,
直接派人来砸了我的店?还是……我正思索着,铺子门口,光线一暗。一个人影走了进来。
是柳如月。她今天换了一身干练的紫色劲装,少了几分柔美,多了几分英气。她没有蒙面,
那张绝美的容颜,让整个简陋的铺子都亮堂了-几分。“我倒是小看你了。
”她环顾了一下我的铺子,目光最后落在我身上,“用一本万利的法子,
挑动王自川的两条狗互咬,一天之内,赚到一千多两。沈晏清,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。
”“柳小姐过奖了。”我将银票收好,“雕虫小技而已。”“这不是雕虫小技。
”柳如月走到我面前,一双美目紧紧盯着我,“这是兵法。你一个秀才,怎么会懂这些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