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从外婆老宅的衣柜最底层翻出双红绣鞋,鞋头绣着朵残荷,针脚里还缠着几根黑发。
当晚我就被冻醒,看见个穿月白旗袍的女人站在床边,手里攥着根磨尖的银针。第二天一早,
跟我抢老宅继承权的堂哥,就被发现扎死在书房的太师椅上——他颈侧的针孔,
和红绣鞋鞋底藏的银针,粗细分毫不差。1外婆走的第三个月,我第一次踏进她的老宅。
青砖墙爬满爬山虎,木门上的铜环锈得发黑,推开门时“吱呀”一声,惊飞了房檐下的麻雀。
堂哥周磊跟在我身后,三角眼扫过院子里的老槐树,
揣着张折叠的遗嘱复印件甩我脸上:“苏晚,外婆的遗嘱写得清楚,老宅归我,
你今天就是来收拾东西的,别想耍花样。”我捡起地上的纸,
指尖蹭到复印件边缘的毛边——这是他第三次跟我抢遗产,前两次是外婆的存款和金镯子,
这次是这栋民国时期传下来的老宅。“外婆生前说过,这老宅的西厢房衣柜,谁都不能碰。
”我往西厢房走,脚步顿在门框上。阳光斜斜照进房间,灰尘在光柱里飘,
衣柜是深色的红木,柜门上刻着缠枝莲,铜锁已经生了锈。周磊跟进来,
伸手就去掰铜锁:“什么不能碰?老东西的迷信罢了!这里面指不定藏着值钱的玩意儿,
你想独吞?”铜锁“咔嗒”一声断了,衣柜门被他猛地拉开。一股混着霉味的冷意扑出来,
我下意识往后退,看见最底层压着个红布包,布角已经泛黄。周磊一把抓过红布包,
打开时“哟”了一声:“还真有东西!”是双红绣鞋。鞋帮是正红色的缎面,
鞋头绣着朵残荷,针脚密得看不见布纹,只是颜色发暗,像是被血浸过。更怪的是,
针脚里缠着几根黑发,鞋跟处还藏着个暗格,我伸手一摸,摸出根银针——针尾磨得尖尖的,
针尖闪着冷光。这鞋看着有些年头了,说不定是古董。周磊伸手就来抢,
我下意识把鞋抱在怀里。怀里的红绣鞋突然变得很凉,像是揣了块冰。我抬头时,
瞥见衣柜镜里的自己——身后站着个模糊的影子,穿月白旗袍,头发垂到腰际,
正盯着周磊的后背。我揉了揉眼睛,影子又没了。发什么呆?周磊推了我一把,
这鞋归我了,老宅里的东西,没你的份!他说着就往外走,脚步踩在青砖上,
发出沉沉的响声。我抱着红绣鞋坐在床沿,指尖蹭过鞋头的残荷。
外婆生前总坐在这张床上做针线,她的手指很巧,却从不绣红颜色,也从不提这老宅的过去。
那天晚上,我没走,就在西厢房的床上睡了。红绣鞋被我放在床头柜上,
月光透过窗棂照在鞋面上,残荷的影子映在墙上,像朵开败的血花。后半夜,
我被一阵冷意冻醒。房间里没风,可窗帘却在动,飘到床边时,
我看见个穿月白旗袍的女人站在那里。她的脸很白,头发遮住了半只眼睛,手里攥着根银针,
针尾缠着黑发——和红绣鞋里的银针一模一样。我想喊,喉咙却像被堵住,
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走到床头柜前,拿起红绣鞋,用银针往鞋底扎了一下。“啊!
”隔壁突然传来一声惨叫,是周磊的声音。我猛地坐起来,房间里空荡荡的,窗帘没动,
红绣鞋还在床头柜上,只是鞋底的暗格里,多了根沾着血丝的银针。2我跑到隔壁书房时,
门是虚掩的。推开门,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。周磊趴在太师椅上,背对着我,
颈侧插着根银针,血顺着衣领流下来,染透了他的白衬衫。太师椅旁边的地上,
掉着张遗嘱——是外婆手写的原件,上面写着“老宅归苏晚”,周磊的指纹还留在纸边。
我腿一软,坐在地上,摸出手机想报警,指尖却碰到了口袋里的红绣鞋银针。
银针上的血丝还没干。“苏晚!你在干什么?”堂嫂刘梅的声音从门口传来,
她冲进来看到周磊的尸体,尖叫着扑过来,指着我的鼻子:“是你!是你杀了周磊!
你为了抢老宅,杀了他!”她的声音太响,惊动了隔壁的邻居。张婆婆拄着拐杖跑进来,
看到地上的尸体,手一抖,拐杖掉在地上:“造孽啊……这老宅,又出事了……”“又出事?
”我抓住张婆婆的手,“张婆婆,你说‘又’是什么意思?这老宅以前出过事?
”刘梅却打断我,掏出手机报警:“别听她胡说!警察来了你就知道了!苏晚,你跑不了!
”十分钟后,警察来了。带头的是个国字脸的警官,叫陈默,他蹲在太师椅旁检查尸体,
手指捏着银针看了看,抬头问我:“这根针,你见过吗?”我点头,从床头柜上拿起红绣鞋,
打开鞋底的暗格:“这是从鞋里找到的,还有一根,沾着血丝。”陈默接过红绣鞋,
眉头皱起来:“这鞋是谁的?”是外婆的。我声音发颤,“昨晚我看见个穿旗袍的女人,
她拿着银针,往鞋底扎了一下,然后周磊就惨叫了……”刘梅立刻喊起来:“警察同志,
她在胡说!哪有什么旗袍女人?肯定是她编的!她就是想脱罪!”陈默没说话,
只是让警员把红绣鞋和银针装进球证袋,又问张婆婆:“老人家,你刚才说‘又出事了’,
这老宅以前发生过什么?”张婆婆叹了口气,坐在门槛上,
看着院子里的老槐树:“三十年前,这老宅里还住过一个女人,叫林晚秋,
是苏晚外婆的远房表妹。她也有双红绣鞋,跟这双差不多,后来……她就失踪了,
再也没见过。”“失踪?”陈默追问,“怎么失踪的?”“不知道。”张婆婆摇着头,
“只知道她失踪前,跟苏晚外婆吵过架,好像是为了个男人……后来警察来查,
也没查出什么,这事就不了了之了。”我愣住了。外婆从没跟我提过林晚秋,
也从没提过她有什么远房表妹。那天下午,我被带回警局做笔录。陈默坐在我对面,
手里拿着红绣鞋的照片:“苏晚,你外婆有没有跟你说过这双鞋的来历?或者林晚秋的事?
”我摇头:“外婆从不提过去的事,她只说西厢房的衣柜不能碰,让我别靠近。
”陈默的笔顿了顿:“我们查了林晚秋的档案,她失踪那年二十七岁,会绣红绣鞋,
而且……她的手指上,有个跟你外婆一样的月牙形胎记。”我的心猛地一跳。
外婆的右手食指上,确实有个月牙形的胎记,她总用创可贴贴着,说怕不好看。“还有件事。
”陈默拿出张照片,推到我面前,“这是林晚秋失踪前的照片,你看她穿的旗袍。
”照片上的女人站在老槐树下,穿件月白旗袍,头发垂到腰际,
脸上带着笑——和我昨晚看到的女人,长得一模一样。我手里的水杯“哐当”一声掉在地上,
水洒了一地。“警察同志,”我声音发颤,“你是说……昨晚我看到的,是林晚秋的鬼魂?
”陈默没回答,只是看着我:“我们在红绣鞋的针脚里,检测出了两个人的DNA,
一个是你外婆的,另一个……还在比对,暂时不能确定是不是林晚秋的。”从警局出来时,
天已经黑了。刘梅站在警局门口,看到我就冲过来:“苏晚,你别想跑!周磊的死,
你必须负责!”我推开她,往老宅走。我知道,要查清周磊的死,要知道林晚秋的下落,
只能回老宅,从外婆的过去里找答案。走到老宅门口时,我看见西厢房的灯亮着。不是电灯,
是烛光,从窗棂里透出来,映出个穿月白旗袍的影子,正坐在床边,手里拿着红绣鞋,
像是在做针线。3我推开门时,烛光晃了晃。穿月白旗袍的女人背对着我,手里拿着根银针,
正在给红绣鞋补针脚。她的头发很长,垂到腰际,
发梢缠着几根红线——和红绣鞋上的线一模一样。“林晚秋?”我轻声喊,
声音在空荡的房间里发颤。女人没回头,只是手里的银针顿了顿,针脚落在鞋头的残荷上,
补上了一片花瓣。“你为什么要杀周磊?”我往前走了两步,烛光映在她的旗袍上,
布料很旧,却很干净,“他跟你有什么仇?”女人终于回头了。她的脸很白,眼睛很大,
却没有神采,嘴角带着丝若有若无的笑:“他不该碰不属于他的东西。”“不属于他的东西?
”我愣住了,“是老宅?还是这双红绣鞋?”女人没回答,只是拿起红绣鞋,递到我面前。
鞋头的残荷补全了,变成了一朵完整的荷花,只是花瓣的颜色很暗,像是用血染的。
“你外婆,当年也喜欢这双鞋。”女人的声音很轻,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,“她喜欢的,
还有那个叫沈砚的男人。”沈砚?这个名字我从没听过。外婆的相册里,没有男人的照片,
她也从没提过自己年轻时候的感情。“沈砚是谁?”我追问,“你和外婆,
为什么因为他吵架?”女人的眼神暗了暗,手里的银针掉在地上,
发出“叮”的一声:“沈砚是个教书先生,他说过要娶我,要跟我一起住在这老宅里。
可你外婆……她把我锁在西厢房,还跟沈砚说我走了,让他娶了她。”我的心猛地一沉。
外婆在我心里,一直是温和慈祥的,我从没想过,她会做这样的事。“后来呢?
”我声音发颤,“你为什么会失踪?”“我没失踪。”女人笑了笑,手指指向衣柜,
“我被你外婆锁在衣柜里,锁了三天三夜。她给我送水的时候,手里拿着根银针,
说只要我答应离开沈砚,就放我走。”“我不答应,她就用银针扎我的手指,
把我的血混在红绣鞋的线里,说要让这双鞋记住我的罪。”女人的手指抬起,
我看见她的指尖有个针孔,和红绣鞋里的银针粗细一样,“最后,我趁她不注意,
从窗户跳了出去,跑了。”“那你……”我看着她的样子,又看了看地上的银针,
“你现在是……”“我去年就死了。”女人的声音很平静,“死在南方的一个小城里,
临死前,我总想着这双红绣鞋,想着这老宅里的事。所以我的魂,就回来了。”她顿了顿,
看向我:“周磊不是我杀的。”“不是你?”我愣住了,
“那昨晚我看到的……”“我只是在补这双鞋。”女人拿起红绣鞋,“这双鞋里,
藏着你外婆的秘密,也藏着我的执念。周磊的死,是因为他碰了不该碰的东西,
也说了不该说的话。”“不该说的话?”我追问,“他说了什么?”女人还没回答,
门口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。陈默带着两个警员走进来,手里拿着个档案袋:“苏晚,
我们查到林晚秋的下落了——她确实在去年去世了,死因是心脏病,
葬礼是在南方的一个小镇办的。”他的目光落在女人身上,眉头皱起来:“你是谁?
”女人没说话,只是对着我笑了笑,身体慢慢变得透明,最后消失在烛光里。
红绣鞋掉在地上,鞋头的荷花,又变成了残荷。陈默走过来,捡起红绣鞋,打开档案袋,
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我:“这是林晚秋去世前的照片,你看。”照片上的女人,
和刚才我看到的旗袍女人,长得一模一样。只是她的头发很短,穿着病号服,脸上没有笑容。
“我们还在林晚秋的遗物里,找到一本日记。”陈默拿出个笔记本,递给我,“你看看,
或许能找到线索。”我翻开日记,纸页已经泛黄,字迹很娟秀。
里面写着林晚秋和沈砚的故事,写着她和外婆的争吵,还有她被外婆锁在衣柜里的经历。
最后一页,是她去世前写的:“我要回老宅,回西厢房,看看那双红绣鞋。我要告诉苏晚,
她外婆的秘密,不止一个。周磊的死,才刚刚开始……”4我把日记交给陈默时,手还在抖。
最后那句“周磊的死,才刚刚开始”,像根刺扎在我心里。我想起周磊死前,
曾跟我炫耀他找到了外婆藏起来的一个木盒,说里面有“能让他发财的东西”。“陈警官,
周磊死前,说他找到个木盒。”我抓住陈默的手,“说不定,木盒就在这老宅里!
”陈默立刻让警员在老宅里搜查,我跟着他们一起找。
西厢房、东厢房、客厅……每个角落都找遍了,都没看到木盒的影子。“会不会在老槐树下?
”张婆婆拄着拐杖走进来,“以前你外婆总在老槐树下挖坑,说要埋些‘重要的东西’。
”我们跑到院子里,陈默让警员拿来铁锹,在老槐树下挖。挖了大概半米深,
铁锹碰到了个硬东西。是个红木木盒,上面刻着缠枝莲,和西厢房衣柜上的图案一样。
陈默戴上手套,打开木盒。里面没有金银珠宝,只有一叠旧照片,还有一封信,
和一根沾着黑发的银针。照片上的人,是外婆和沈砚。他们站在老槐树下,
外婆穿着月白旗袍,沈砚穿着中山装,两人笑得很开心。还有一张照片,
是外婆和林晚秋的合影,两人都穿着旗袍,手里拿着红绣鞋——和我捡的那双一模一样。
“这双鞋,是沈砚给我们俩做的。”外婆的信是写给我的,字迹有些潦草,
应该是她晚年写的,“他说,我们俩是他最重要的人,要给我们俩各做一双红绣鞋。
”“可我喜欢沈砚,我不想跟别人分享他。所以我把林晚秋锁在衣柜里,骗沈砚说她走了,
让他娶了我。”“林晚秋跑了之后,我总怕她回来,就把她的红绣鞋藏在衣柜最底层,
把沈砚的照片和这封信,埋在老槐树下。我以为这样,就能把秘密藏一辈子。”“可我错了。
沈砚后来知道了真相,他说我心太狠,离开了我,再也没回来。我这一辈子,都活在愧疚里,
也活在恐惧里——我怕林晚秋回来,怕沈砚回来,更怕这老宅里的秘密,被人发现。
”“苏晚,如果你看到这封信,就把这双红绣鞋烧了,把我的骨灰,
和沈砚、林晚秋的放在一起。我欠他们的,要还……”信的最后,没有署名,
只有一个月牙形的印记——是外婆手指上的胎记印上去的。“这根银针,和周磊颈侧的针,
是同一根。”陈默拿起木盒里的银针,比对了一下证物袋里的针,“而且,
这根针上的DNA,和红绣鞋里的另一个DNA,完全吻合——是沈砚的。”“沈砚?
”我愣住了,“他不是离开外婆了吗?他现在在哪里?
”陈默的脸色沉下来:“我们查了沈砚的档案,他在五十年前就去世了,
死因是意外——从老宅的房顶上掉下来,摔死的。”“房顶上?”张婆婆突然开口,
“我想起来了!五十年前的一个晚上,我听见老宅里有争吵声,
后来就看见沈先生从房顶上掉下来,你外婆抱着他哭,
说‘是我害了你’……”我突然明白过来。外婆骗了沈砚,沈砚知道真相后,和外婆争吵,
最后从房顶上掉下来摔死了。外婆把他的尸体藏了起来,把他的银针放在木盒里,
埋在老槐树下。而周磊,他不仅想抢老宅,还找到了木盒,看到了里面的秘密。
他或许想用这个秘密威胁谁,或者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,所以才被人杀了。可杀他的人,
是谁?是林晚秋的魂?还是……另有其人?“刘梅呢?”陈默突然问,“从昨晚开始,
就没见过她,你们联系上她了吗?”我掏出手机,给刘梅打电话,电话响了很久,没人接。
陈默立刻让警员查刘梅的下落,我看着老槐树下的木盒,心里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“陈警官,”我想起林晚秋日记里的最后一句话,“刘梅会不会有危险?”陈默刚想说话,
他的手机突然响了。接完电话,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:“刘梅在老宅的阁楼里,
被人发现了——她还活着,但是晕过去了,身边放着个银针,和杀周磊的针一样。
”我们跑到阁楼时,刘梅躺在地上,额头上有个包,手里攥着张纸。陈默把她叫醒,
她一看到我,就哭了:“苏晚,不是我杀的周磊!是……是个男人,穿中山装的男人,
他说周磊碰了不该碰的东西,要杀了他,还要杀了我!”“穿中山装的男人?”陈默追问,
“他长什么样?”“他的脸很白,头发很长,手里拿着根银针,说他叫……沈砚。
”刘梅的话,让整个阁楼都安静下来。我看着窗外的老槐树,树叶在风里动,
像是有人在招手。红绣鞋还在我的口袋里,鞋头的残荷,在阳光下,像是在慢慢绽放。
我突然想起外婆信里的话:“我欠他们的,要还……”或许,这老宅里的秘密,还没结束。
那个穿中山装的男人,那个叫沈砚的魂,还在这老宅里。他要找的,不止是周磊,
还有……外婆欠他的债。5刘梅的话像块冰,砸在阁楼的地板上。陈默皱着眉,
让警员给她做笔录,我蹲在地上,捡起她刚才攥在手里的纸——是张古董拍卖行的鉴定单,
上面写着“民国红木盒及内附绣品、书信,估值二十万元”,日期是周磊死的前三天。
你早就知道木盒里的东西值钱,对不对?我捏着鉴定单,指尖发紧。刘梅的脸瞬间白了,
眼神躲躲闪闪,我……我只是跟周磊一起去问了问,没打算真卖……没打算?
我把鉴定单拍在她面前,周磊死的前一天,还跟我炫耀说‘马上要发大财’,
他说的‘财’,就是这个木盒吧?你们不光想抢老宅,还想把外婆藏了几十年的秘密,
当成商品卖掉!刘梅的眼泪掉下来,声音发颤:是周磊逼我的!他说这老宅不值钱,
只有木盒里的东西能换钱,还说……还说沈砚的照片和书信是‘民国名人遗物’,
能卖更高的价!她突然抓住我的手,指甲掐进我的肉里:那天晚上,
我们在老槐树下挖出木盒,刚打开,就听见西厢房有动静。周磊去看,回来的时候脸色惨白,
说看到个穿中山装的男人,手里拿着银针,说我们要是敢卖他的东西,就杀了我们!
我当时就想把木盒放回去,可周磊不听,他说那是鬼吓人,还把木盒藏在书房的书柜后面。
结果第二天一早,他就……刘梅的声音哽咽着,说不下去。我摸出口袋里的红绣鞋,
鞋帮的缎面不知什么时候沾了点泥土,像是从老槐树下带回来的。鞋头的残荷又变了,
花瓣边缘多了圈暗红色,像是被血晕染过。陈默走过来,
看着红绣鞋:我们在书房的书柜后面,找到了那个木盒,里面的照片和书信都在,
就是少了一根银针——跟杀周磊的那根一样。他顿了顿,
看向刘梅:你说的穿中山装的男人,除了拿银针,还有什么特征?比如胎记、疤痕之类的?
刘梅想了想,摇头:我没看清他的脸,只记得他的左手腕上,有个月牙形的胎记,
跟……跟你外婆手指上的很像。我的心猛地一跳。外婆的月牙形胎记在右手食指,
而沈砚的胎记在左手腕——这两个胎记,会不会有什么关联?张婆婆说,
外婆当年抱着沈砚哭,说‘是我害了你’。我看向陈默,说不定沈砚的死,不是意外,
是外婆杀的?陈默没说话,只是拿出手机,
拨通了法医的电话:帮我查一下五十年前沈砚的尸检报告,
重点看有没有中毒或者被针刺的痕迹。挂了电话,他看着阁楼的窗户:不管是人是鬼,
我们先找到沈砚的尸骨。只要找到尸骨,就能知道他的真实死因。那天下午,
我们在老宅里找了很久,最后还是红绣鞋给了线索——我抱着鞋走到东厢房的地窖门口时,
鞋突然变得很烫,像是在指引我进去。地窖的门是块石板,上面刻着缠枝莲,
跟木盒上的图案一样。陈默让人撬开石板,一股霉味扑面而来,手电筒的光扫过去,
我看见角落里堆着个旧木箱,箱子上的铜锁已经锈死了。打开箱子的瞬间,我倒吸一口凉气。
里面不是金银珠宝,是一具尸骨。尸骨穿着件中山装,布料已经腐烂,
左手腕上戴着个银镯子,镯子内侧刻着个砚字——是沈砚的。更让人心惊的是,
尸骨的颈骨上,插着根银针,针尾缠着几根黑发,和红绣鞋里的银针,一模一样。
6法医很快就来了,在尸骨旁蹲了很久,站起身时脸色凝重:尸骨的颈骨有明显的针孔,
银针插入的角度是从后往前,应该是被人从背后偷袭。另外,
尸骨的牙齿里检测出少量砒霜残留,说明他死前曾服用过有毒的东西。砒霜?我愣了,
外婆当年是用砒霜毒了沈砚,再用银针扎进他的颈骨,伪装成意外摔死?陈默点头,
指着尸骨手腕上的银镯子:这个镯子内侧的‘砚’字,
和木盒里照片上沈砚戴的镯子一模一样,能确定这就是沈砚的尸骨。刘梅站在地窖门口,
脸色惨白,突然尖叫起来:是她!是你外婆!她不仅杀了沈砚,还杀了林晚秋!
我在周磊的手机里,看到过一张照片,是林晚秋的尸骨,藏在西厢房的衣柜里!
我猛地回头,看向刘梅:你说什么?林晚秋的尸骨在衣柜里?是周磊发现的!
刘梅的声音发颤,他那天撬开衣柜,不光找到了红绣鞋,还在衣柜的夹层里,
看到了一具尸骨,穿着月白旗袍,手里拿着双红绣鞋——跟你手里的这双一模一样!
他怕被人发现,就把夹层又封上了,还拍了照片,说要是你跟他抢老宅,就用这个威胁你!
陈默立刻让人去西厢房的衣柜检查。我跟着他们跑过去,
看着警员用工具撬开衣柜的夹层——里面果然有一具尸骨,穿着月白旗袍,布料已经腐烂,
手里紧紧攥着双红绣鞋,鞋头绣着完整的荷花,针脚里缠着黑发。法医检查后,
说:这具尸骨的死亡时间,大概在五十年前,颈骨上也有针孔,和沈砚的尸骨一样,
应该是被同一人所杀。五十年前,正是林晚秋失踪的时间。我抱着手里的红绣鞋,
突然明白过来。外婆当年不仅骗了沈砚,杀了他,还杀了林晚秋,
把她的尸骨藏在衣柜夹层里,把沈砚的尸骨藏在地窖里。她用红绣鞋当诱饵,把所有的秘密,
都埋在了这老宅里。为什么……外婆为什么要杀林晚秋?我的声音发颤,眼泪掉了下来。
在我的记忆里,外婆总是温和地给我讲故事,给我做桂花糕,我从没想过,她会是这样的人。
张婆婆拄着拐杖走进来,叹了口气:你外婆年轻的时候,性子很倔,她认定的东西,
就一定要得到。沈砚是她认定的人,林晚秋是她的情敌,她容不下林晚秋,
也容不下沈砚知道真相。可她后来为什么要写那封信?为什么要让我把她的骨灰,
和沈砚、林晚秋的放在一起?我看着张婆婆,心里充满了疑惑。那是她晚年良心发现了。
张婆婆坐在床沿,她去世前的半年,总说自己睡不着,总看到沈砚和林晚秋的影子,
说他们在找她要债。她让我帮她写那封信,说要是有一天,苏晚发现了真相,
就把她的骨灰和他们的尸骨埋在一起,算是她赎罪了。就在这时,陈默的手机响了。
接完电话,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:我们查到,林晚秋有个孙子,叫林辰,去年从国外回来,